衡水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“双公示”目录
序号 | 行政权力类别 | 项目名称 | 实施主体 | 承办处室 | 实施依据 | 实施对象 | 办理实限 | 收费依据标准 | 备注 |
1 | 行政许可 | 教师资格认定 | 衡水市教育局 | 师训科 | 《教师法》第十三条、《教师资格条例》第十三条 | 个人 | 法定时限 | 否 | |
2 | 行政处罚 | 学校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| 衡水市教育局 | 办公室 | 1.《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12号)第四条、第三十三条;2.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3号)第六十一条、第六十二条;3.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14号)第二十八条、第三十条 | 学校 | 法定时限 | 否 | |
3 | 行政处罚 |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弊的处罚 | 衡水市教育局 | 师训科 | 1.《教师资格条例》第二十条;2.《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第十九条 | 个人 | 法定时限 | 否 | |
4 | 行政处罚 | 违法举办学校、招生;违法颁发学位、学历、毕业证书的处罚 | 衡水市教育局 | 基础教育科 | 1.《教育法》第七十五条、第八十条、第七十六条;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六十一条、第六十四条、第五十条;3.《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》第十二条、第十六条、第十七条 | 学校 | 法定时限 | 否 | |
5 | 行政处罚 | 侵占、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、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处罚 | 衡水市教育局 | 计划财务科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第五十四条 | 学校和个人 | 法定时限 | 否 |